【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3.13条和第七章的相关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可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和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请问,上市公司能否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黄金产品投资?若可以,该投资行为是属于风险投资还是现金管理?

2018-09-04 17:16:18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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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4 18:10:33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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