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选择题)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2017-08-17 02:46:24版本:1/1
  • A. 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 B.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C.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 D.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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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解答
2017-08-17 03:21:47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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