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于2014年6月19日公布了《关于为暂停上市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该通知显示,注册资本不低于五百万元的企业法人可成为暂停上市债券的受让方,而深交所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为合格投资者。参与暂停上市债券转让的合格投资者是按照2014年的标准还是2015年的标准进行认定?

2017-11-16 12:39:37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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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13:34:42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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