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就拥有权益股份超过30%(但并未超过50%),并满足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的条件,这种情况是否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中关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的情形?该股东是否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2017-11-16 12:39:47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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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13:14:10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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